# 那个夏天,李荣浩抄下的一首歌,今天被抹掉了名字 刷到热搜时,我正在喝一口冰咖啡。 盯着屏幕上#小眼睛多平台撤销李荣浩作曲# 这几个字,脑子里第一时间浮起的,是李荣浩4月份那篇长文里的话:哪个250会抄得100%一模一样。 这句话太有他个人色彩了。 以致于时隔四个月,当这起风波再次浮出水面时,我仍忍不住嘀咕:这250先生,怎么还没把事儿处理完? 故事得从一首叫《小眼睛》的歌说起。 那是2015年12月,新加坡歌手蔡淳佳发了一张音乐专辑,叫《淳+》。这首歌作为第一波主打,歌名很温柔,旋律也动听。当年唱片公司给出的词曲署名倒是清清楚楚——马智勇作词,李荣浩作曲。
问题出在作曲这两个字上。 很多听众耳朵很尖,尤其那些同时听过日本流行音乐的人。有人指出这首歌跟平井坚2005年那首《Signal》几乎一模一样。不是像,不是借鉴,而是那种令人窒息的复刻——节奏骨架是同一副,旋律线条几乎重合,连编曲走向都不带含糊的。 这些年,围绕这首歌的争议就没停过。 直到前几天,有人发现QQ音乐、酷狗音乐,甚至Apple Music上,《小眼睛》的作曲人名单里,李荣浩三个字被撤掉了。毫无预兆,静悄悄地,仿佛那首歌从来就不是他写的。 页面还在,歌还能听,名字没了。 这感觉像什么呢? 像一本书封面上,印刷了十年的作者名被割掉。书还在卖,纸上却留下一道刀痕。
有网友跑到酷狗客服那里询问,8月4日,客服回应了一段话:该曲存在争议,所以短暂下架,若是抄袭原因,会有对应部门核查,版权方也会追责。 话很客气,信息量也不大。 但下架争议追责这些关键词连在一起,就足够让人浮想联翩了。 关于这件事,李荣浩不是没有回应过。 今年4月1日,他发过一篇长文。那篇文字我看完的心情很复杂——他在里面说:我没抄袭。 他承认歌曲发表是事实。 他承认自己当年是扒带练习。所谓的扒带,是音乐制作人一种最基础的训练方式:把原曲的编曲、和声、旋律逐个拆解,扒出来,再练习复刻。这是很多音乐人走过来的路,本不算错。错的是他把自己练习扒的《小眼睛》——也就是那版跟《Signal》几乎一模一样的版本——当作一个rar压缩文件,误打包发给了版权公司。 然后,命运开了个玩笑。
版权公司把这首歌当真了,直接拿去做了发行。当时公司跟他承诺,会联系海外原作者处理授权事宜。 但公司后来结业了。 事儿不了了之,歌留在了世上,署着他的名字。 他在长文中说:这歌本来就是他的,但我没有抄袭。 他觉得,抄袭是意图的产物,而他却只是误把一个练习文件发出了手。一步错,步步错。但这不等于他有心偷。 他还承诺,会主动联络海外作者,把整件事原原本本讲清楚,该道歉的道歉,该赔偿的赔偿。 所有人欠那首歌的,他愿意还。 文末他写道:大家一定等我消息。 等了四个月,热搜再一次把这个消息顶了上来。 可李荣浩那边,目前还是一片沉默。
我不知道你怎么看这件事。 但坦白说,他4月那篇长文里有一句话特别打动我——我一定会处理好,不管对方如何决定。 这份姿态,有担当,没有推诿。但不是我抄的,是发错了,这种说法放在现实和法理之间,总让人忍不住多问几句。因为你说它荒诞吧,行业里又确实存在这样的插曲;你要说完全可信吧,扒带——打包——发错——发行——结业,这条因果链,衔接得太惨,也太巧了。 有律师也对这件事做过分析。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的李振武先生给出了一个说法:署名权发生在拥有著作权的前提下。如果不享有著作权,却被长期署名为作者,那从法律上看,这很难叫署名,更接近于一种事实层面的错误标示。 说白了,法律不承认那是你写的。你可能只是那个名字被挂在墙上很久的人。 但这句话里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角落——为什么平台现在才撤销署名? 是因为原作者那边联系上了?还是因为争议扩大,平台方坐不住了?亦或是有人递来了一份身份主张? 目前一切未明。 对于李荣浩,我始终不觉得他是一个缺才华的人。 他自己写、自己编、自己制作,甚至自己担当乐手,那些年交出了太多耳熟能详的作品。 正因为如此,那首跟平井坚《Signal》如此接近的歌,才显得格外刺眼。很多人觉得,他没那个必要,可他偏偏就是留下了这么一笔难以说清的账。 夜深人静时,我有时会翻回这首《小眼睛》。 搜索栏里,歌手还是蔡淳佳,歌名还在。 但作曲人那一栏空了。 空得像那个夏天没做完的梦,也像一段从未被真正分割的旋律,隔着一片海,静静地等着谁去认领。
这场风波的终点还没到来。 也许要等李荣浩口中的海外作者亮出态度,也许要等版权方的进一步动作。 无论结局如何,有一件事已经写得很明白了: 有些名字,不是你想挂就能挂。 有些歌,哪怕你再喜欢,别人的旋律里始终住着别人的灵魂。 那个发错的rar压缩文件,藏在硬盘深处,躲得过一时,躲不了一辈子。 总有一天,解压键会被按下去。到时候,所有的音轨都逃不掉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