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国法律中,成年的界定有着明确的规定。所谓成年,通俗来讲就是一个人在法律上具备了完全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资格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十七条规定,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。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。也就是说,当一个人年满十八周岁时,就被法律认定为成年人了。
成年人在法律上享有广泛的权利,同时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。比如在民事行为方面,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,像签订合同、进行投资等行为,如果出现违约等情况,自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。而对于未成年人,他们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受到一定限制的,很多行为需要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或者经法定代理人同意、追认。
不过,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,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,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,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。这意味着部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,如果能够依靠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,在法律上也可以像成年人一样独立进行民事活动。